重庆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说明
I.考试性质
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类专业(包含戏剧学、电影学、戏剧影视文学、广播电视 编导、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)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II.考试科目、形式及分值
III.考核目标、内容及要求
一、艺术常识
(一)考核目标
1.考查考生对文学及艺术常识的掌握程度;
2.考查考生的知识识记能力、信息获取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。
(二)考试题型
本科目试卷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部分,题型可包含选择题、判断题、填空题、名词 解释题、问答题、综合分析题等。
(三)考试内容
1.中学阶段所学的文学、艺术等常识;
2.报考该专业应具备的文学、艺术(影视、戏剧、戏曲、美术、音乐、舞蹈等)知识。
二、故事写作
(一)考核目标
1.考查考生的思维能力、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;
2.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;
3.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本专业的艺术修养和发展潜质。
(二)考试内容与要求
1.考试内容 根据给定的材料编写一个完整的故事。
2.考试要求
(1)题目自拟;
(2)内容健康,主题明确,并具有一定的原创性;
(3)故事情节发展既有戏剧冲突又要符合逻辑;
(4)故事结构合理,层次清晰,人物形象鲜明;
(5)综合运用多种写作手法,文字通顺,行文流畅;
(6)字数不少于 1200 字。
三、影视作品分析
(一)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对影视作品的鉴赏能力、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。
(二)考试内容与要求
1.考试内容
考生观看影视作品片段(时长 15 分钟左右,连续播放两次)后,选取角度进行分析。 分析角度可包括:
(1)作品的题材与类型;
(2)作品的主题与意蕴;
(3)作品的形式与风格;
(4)作品的叙事特征(人物、情节、结构等);
(5)作品的视听语言。
2.考试要求
(1)题目自拟;
(2)内容健康,观点鲜明,论据充分,论证合理;
(3)不要过多复述影视作品片段内容,注重对作品的鉴赏和分析;
(4)分析角度可以多样,对作品既可以进行肯定,也可以进行批评;
(5)字数不少于 1200 字。